5月7日,江苏高院通报了2023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全年新收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0111件,审结30365件。

  据介绍,在全省法院新收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中,一审收案数17459件,同比基本持平;二审收案数8970件,同比下降6.55%;申请再审审查收案数3486件,同比增长10%。此外,受理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7031件、审结6962件。从一审新收案件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来看,城建类案件3971件,占22.74%;劳动社会保障类案件2530件,占14.49%;公安类案件2095件,占12%;涉乡政府案件1614件,占9.24%;资源类案件1292件,占7.40%;市场监管类案件743件,占4.26%;以上六类案件数量合计占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的70.13%。

  2023年,全省法院主要从三个方面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一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支持功能。坚决纠正“一刀切”执法、“小过重罚”等行为,苏州中院依法变更行政机关对小微企业作出的巨额罚款,灌南法院以合规整改作为涉案企业行政处罚从轻情节,在行政审判中切实贯彻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二是优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路径,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机制和平台建设,省法院会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的意见》,挂牌成立江苏省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推动市县设立调处平台近50个;省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实施意见》,统一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相关行政争议的处理规则,从源头上减少此类行政纠纷。三是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积极推动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省域覆盖,在南通地区率先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省法院会同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共同部署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全省推广工作。

  江苏高院同时发布了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创新工作,包括了全面构建行政审判质效提升长效机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重点执法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健全完善集中管辖格局下异地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创新构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机制,丰富府院联动路径、强化行政复议诉讼衔接配合。(沈法轩 姚均祥)